
圣卢西亚投资入籍项目最新消息
附属申请人范围拓宽
- “附属申请人” 新范围:主申请人的配偶;
- 主申请人或者配偶不超过21岁的子女;
- 主申请人或者配偶不超过30岁的未婚子女,全日制在读,生活费和学费皆由主申请人承担;
- 主申请人或者配偶任何年龄的子女,身体或者精神上有残疾,且完全由主申请人抚养;
- 主申请人或者配偶55周岁以上的父母,由主申请人赡养;
- 主申请人或者配偶任何年龄的父母,身体或者精神有残疾,且完全由主申请人赡养;主
- 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得到其父母或监护人许可的);
附加附属人
- 这一规定将允许公民的附属人申请公民身份,而不论该公民此前选择哪一种投资入籍方式。
- 公民的新生儿(12个月内)。
- 公民的配偶
- 公民除配偶外的其他合格附属人
- 延长支付行政费用、房地产投资款和债券投资款的时间
- 在收到申请人要求延长支付不可退还的行政费用和/或合格投资款的请求后,委员会可批准交款延长至多90天的时间。
- 如果存在不可预见的情况,委员会有权批准放宽90天付款时限的要求。
豁免房地产项目不可退还的行政费用
- 申请人申请移民局认可的房产投资项目获批后,其附属申请人是18岁以下的儿童,委员会可自由裁定免去其及附属申请人的行政费用。
- 上述豁免仅适用于主要申请人和提交由已获批准的房地产项目内设立或拟设立的教育机构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未成年受抚养人。
资料出自《圣卢西亚入籍2020第4号法令》|《圣卢西亚入籍2020第73号法令》